转发:关于印发《福建省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试点工作方案》的通知 闽建筑〔2024〕28号
2024-06-28 09:40:12 点击:132
各设区市住建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:
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《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》,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,加快培育建筑企业自有产业工人队伍,我厅组织制定了《福建省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试点工作方案》,请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试点工作。试点过程遇到困难问题的,请及时向省住建厅建筑业处反映。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4年6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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